在台灣地區並不生產汞,過去進口的汞,目前進口的汞使用於日光燈、血壓計、溫度計等產業。職業安全衛生法明定童工及女工不得從事汞散佈場所之工作,環保署也於 1991 年 12 月公告汞為毒性化學物質,汞作業亦屬於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0 條所稱之「特別危害健康之作業」。
汞的暴露來源,大致可分為食物攝取、使用汞污染化妝品等的一般暴露、職業暴露等方式,會對大腦及神經系統造成損害,甚至損傷肝、腎、肺等器官,汞攝入量過多還將造成記憶喪失及語言障礙等嚴重後果不堪設想。
汞包含在許多產品中,包括:
- 電池
- 測量設備,如溫度計和氣壓計
- 設備中的電氣開關和繼電器
- 燈具(包括某些類型的燈泡)
- 牙科用汞合金(用於牙科填充物)
- 皮膚美白產品和其他化妝品
- 藥品
汞接觸對健康的影響:
對中樞和周圍神經系統有毒,吸入汞蒸氣會對神經、消化和免疫系統、肺和腎臟產生有害影響,並可能致命。對皮膚、眼睛和胃腸道有腐蝕性,如果攝入可能會誘發腎毒性。癥狀包括震顫,失眠,記憶力減退,神經肌肉效應,頭痛以及認知和運動功能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