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危害(Chemical Hazard)是指工作中會接觸到危險的化學物質,因暴露在化學物質下,化學物質由不同的型態進入人體而造成急性或慢性的不利健康的影響。有許多種不同危險化學物質的分類,包括神經毒素、免疫製劑、致癌物質、生殖毒素、系統性毒素、致哮喘劑、致肺塵病物質及過敏物等 。當化學性危害因子進入人體後,則視本身的毒性、劑量的多寡及暴露的時間長短來決定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法令說明
依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修正的職業疾病認定參考指引共15項,其中化學性危害佔了10項:
1.職業性矽肺症及煤礦工作塵肺症認定參考指引
2.職業性笑氣(nitrous oxide)與其他麻醉性氣體引起之中毒及其續發症認定參考指引
3.職業暴露銦及其化合物引起之疾病認定參考指引
4.職業暴露鈹及其化合物引起之中毒認定參考指引
5.職業暴露鎢及其化合物引起之中毒認定參考指引
6.職業性四烷基鉛中毒認定參考指引
7.職業暴露石綿引起之石綿肺症認定參考指引
8.職業暴露石綿引起之癌症認定參考指引-惡性間皮細胞瘤
9.職業暴露石綿引起之癌症認定參考指引-喉癌
10.職業暴露石綿引起之癌症認定參考指引-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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