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丟水杯、家屬當面辱罵,或主管在群組中公開貶低同仁,都可能涉及職場不法侵害。對醫療機構而言,風險不只來自病人與家屬,主管、同事之間的不當言行,同樣需要留意。
2026 年 7 月,勞動部公告第五版《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並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2 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24 條之 3 修正,進一步明確規範雇主在預防、申訴、調查與保護上的責任。同一波修法也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讓不同類型案件的適用規範與處理程序更加清楚。
課程由職業衛生護理師侯怡岑(Polly)主講,以醫療機構同仁常見的工作情境為出發點,從日常職場互動談到相關法規,再搭配護理現場案例,說明遇到不當言行時,該如何辨識、通報及處理。
什麼是職場不法侵害?
依勞動部第五版《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職場不法侵害是指勞工在執行職務時,於勞動場所遭受服務對象、其他第三方,或職場內部的雇主、主管、同事,以言語、文字、肢體動作、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式進行暴力攻擊或不當言行,進而造成身體或精神上的不法侵害。
醫療與一般職場中常見的情況包括:
- 病人或家屬辱罵、威脅、恐嚇醫療人員
- 顧客、廠商等第三方的暴力或不當言行
- 主管、同事以言語或文字持續貶低、羞辱
- 透過 LINE、社群或其他通訊工具散布貶低或威脅內容
不過,職場中的意見衝突,或主管對工作品質、進度有較嚴格的要求,並不代表一定構成不法侵害。實際判斷時,仍須綜合發生場所、互動情境、行為目的、持續程度及造成的影響。
職場霸凌與職場不法侵害怎麼區分?
職場不法侵害涵蓋的情況較廣,其中部分行為另有專門適用的法律與處理程序。涉及職場霸凌的案件,優先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辦理,該專章自 2026 年 7 月 1 日施行;性騷擾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處理;跟蹤騷擾依《跟蹤騷擾防制法》處理;就業歧視則依《就業服務法》辦理。
若是病人、家屬或其他第三方對工作人員出現辱罵、威脅或暴力行為,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2 項及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辦理。實務上,機構可以設置單一申訴入口,讓員工不必自行判斷案件類型。但案件受理後,仍須依實際情況判斷性質,再依適用的法規與程序進行後續調查及處置。
雇主應做好哪些預防措施?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24 條之 3,雇主應針對執行職務可能遭受的不法侵害採取相關預防措施,並將紀錄或文件留存 3 年,包括:
- 辨識及評估危害
- 適當配置作業場所
- 依工作適性調整人力
- 建構行為規範
- 辦理危害預防及溝通技巧訓練
- 設置並公開申訴管道
- 建立調查及處理程序
- 依申訴人的需求,提供或轉介法律、醫療、心理諮商等協助與保護措施
- 評估及改善執行成效
- 其他安全衛生事項
第五版指引進一步強化申訴管道、調查程序及後續保護措施,讓不法侵害預防不再只停留在事前宣導,而是延伸到事件發生後的受理、調查與協助。
醫療機構辦理教育訓練,要注意什麼?
醫療機構辦理職場不法侵害教育訓練時,簽到紀錄、課程內容、測驗或其他受訓證明都應妥善留存,作為機構確實辦理教育訓練的佐證。新進人員也可將不法侵害預防納入新人訓練,讓同仁從到職開始,就知道遇到相關情況時可以向誰反映、如何通報,以及機構有哪些申訴管道。
除了教育訓練,風險評估也不建議全院共用同一套結果。ICU、急診、門診、洗腎室等單位,面對的病人類型、工作節奏、空間配置及人力狀況各不相同。如果所有部門都套用同一份風險評估內容,可能無法真實反映各單位面臨的情況。
以醫療現場而言,常見風險可能來自直接接觸情緒不穩定的病人、候診時間過長、人力不足,或急診、精神科病房等特定工作區域。分部門評估,才能更貼近實際工作環境規劃預防措施。
常見問題 FAQ
現行法規沒有規定職場不法侵害教育訓練需單獨定期辦理,可納入在職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第 18 條第 7 款至第 13 款人員,每 3 年至少 3 小時。
不一定。仍須依行為情境、目的、持續程度及對當事人的影響綜合判斷;若涉及持續貶抑或排擠,可能涉及職場霸凌。
未滿 100 人的企業不需要另外產出一份獨立的計畫書。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24 條之 3,可以用實際的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但不論哪一種,相關資料都要留存 3 年,以供勞動檢查查核。
主管機關發現缺失會先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期限到了仍未改善,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45 條第 1 款處新臺幣 3 萬元至 75 萬元罰鍰,並得依企業規模與情節加重至最高額二分之一。
從法規到實務,建立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機制
面對職場不法侵害,除了了解相關法規,也要讓員工知道遇到不當言行時如何辨識風險、提出申訴,並讓機構建立清楚的通報、調查與後續協助流程。
透過完整教育訓練影片,可進一步了解職場不法侵害常見情境、雇主應負責任,以及醫療現場可能遇到的實際案例,協助機構將法規要求落實到日常工作中。
※溫馨提醒:教育訓練影片內容受著作權法保護,未經授權請勿任意下載、重製或轉載。文章內容依 2026 年現行法規及指引整理,實際案件仍應以最新法規及主管機關公告為準。